狂躁发作
狂躁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,与其处境不相称,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,某些病例仅以激惹为主。病性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,严重者可出现幻觉、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。
症状标准
以情绪高涨或激惹为主,并至少有下列3项(若以激惹为主,至少需要4项);
1、注意力不够集中或随境转移;
2、语量增多;
3、思维奔逸(语速增快、言语迫促等)、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;
4、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;
5、精力充沛、不感疲乏、活动增多、难以安静,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;
6、鲁莽行为(如挥霍、不符责任,或不计后果等行为)
7、睡眠需要减少;
8、性欲亢奋。
严重标准:严重损坏社会功能,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。
病程标准:1.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持续一周;2.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,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。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标准症状,在分裂症状缓解之后,满足狂躁发作标准至少1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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